治国基本法
沙特治国的根本法律:规定治理的渊源和政体、社会与经济原则、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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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法律法规、司法先例、公开判决、司法汇编与研究资料汇集一处:每项资料均附通俗摘要、颁布及修订日期和官方来源直达链接,提供三种语言。
沙特治国的根本法律:规定治理的渊源和政体、社会与经济原则、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权力。
规范协商会议的组成、成员资格和职权,包括审议法律、条例和条约,并就公共政策提出意见。
规范内阁的组成,以及其制定并监督实施国家内政、外交、财政和经济政策的职权。
规范沙特划分为各地区的行政区划、地区埃米尔的职权、地区委员会以及省和中心的管理。
规范效忠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程序,以及其依据《治国基本法》在选定王储方面的职能。
通过Najiz平台在线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步骤、何时需要持牌公证人,以及如何远程撤销委托。
辞职并不总是失去补偿。什么时候拿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什么时候即使是您解除合同也能全额领取?
商业登记已经取得,但业务还没开始。沙特新公司需要完成的登记和义务,按实际顺序排列。
起诉太晚,法院可能不予受理。主要的时效期间、起算时间以及中断事由。
需要哪些文件,分配前要从遗产中扣除什么,什么时候可以协议分割、什么时候需要法院介入?附计算示例。
异议期限为三十天,紧急案件为十天。
机构:司法部
异议书应在异议期限内提交给作出该判决的审判庭。
机构:司法部
劳动者先向工作地点所属的劳动办公室申请友好调解,期限21天;调解不成的,案件转至劳动法院。
机构:司法部
须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十二个月内起诉;逾期的,除非有法院认可的理由或雇主承认该权利,否则不予受理。
机构:司法部
如丈夫未办理离婚登记,女方可在线向家事法院提起离婚确认之诉。
机构:司法部
该措施并未取消,属于酌定措施,执行法官可决定采取、不采取或在采取后解除。
机构:司法部
对银行账户的执行通过按债务金额发出的扣押令进行,依据《执行法》第46条。
机构:司法部
《执行法》第46条规定,被执行的拖延债务人可被禁止出境。
机构:司法部
宣誓不得委托代理,只能由负有该义务的当事人本人进行。
机构:司法部
同一诉讼可以有多名代理人。
机构:司法部
产权确认书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出具。
机构:司法部
外国投资者可以选择哪些投资主体?登记与设立有哪些步骤?哪些常见错误会延误开业?
规范托育中心(0至10岁)的许可与运营:所有人条件、许可期限、安全与照护标准、违规与处罚。
《民事交易法》生效后,沙特的合同有了清晰的成文法框架。您的合同中哪些内容需要重新审查?
快捷、保密、专业。何时应选择仲裁而非诉讼?如何起草一份不会引发新争议的仲裁条款?
部长发布的招聘机构及劳务服务公司违规与处罚表:罚款、暂停许可、警告,以及严重与一般违规的分类。
伊历1447年《执行法》取代伊历1433年《执行法》,规范执行依据及在执行法院进行的执行程序,以及被执行人财产的申报、追查、查封和拍卖,并规定罚则。该法于伊历1447年11月14日公布,自伊历1448年5月17日(2026年10月28日)起施行。
部长决定,为违反《劳动法》及其条例的每项行为规定分类(严重或一般)、按企业类别和规模的罚款额,以及是否按员工人数计罚,涵盖一般违规及采矿、海事、运维和招聘等行业。
经内阁批准的国家政策,将就业机会平等和待遇平等作为发展支柱,并规定各机构防止和监测歧视的职责。
允许企业在纠正违规并于接到处罚通知90天内(尚未缴纳罚款时)申请,对首次劳动法违规罚款减免80%。
在2030愿景下赋能青年、提升技能的总体政策,并附实施程序指南。
伊历1447年颁布的法律,保护将产品与赋予其品质或声誉的地区相联系的地理标志:注册、申诉、注销、执法及处罚。
允许企业在自身监督下以其外籍员工为另一企业提供范围和期限明确的服务,须签订服务合同并为每名员工取得Ajeer许可。
规定谁可通过何种渠道为辅助劳工(家政工等)服务做广告、广告要求、允许与禁止的服务及处罚。
伊历1447年颁布的新公共利益征收与临时占用不动产法:征收程序、清点与评估、补偿与腾退以及临时占用。
伊历1447年颁布的法律,规范官方统计、机构和个人提供统计数据的义务、数据保密及违规。
允许非沙特人在内阁确定的地理范围内拥有不动产并取得物权,取代伊历1421年《非沙特人不动产所有与投资法》。
规范船员劳动合同:最低年龄、工作与休息时间、船上安全、船员权利及船东义务。
细化《劳动法》:合同备案、工资及工资保护、工时、加班与补休、弹性工作、纪律处分、招聘与就业机构以及示范工作规章。
规定受雇于个人的农业工人和牧羊人的权利与义务:合同、试用期、工时、加班、每周休息、休假及禁止从事约定以外工作。
保障残疾人在教育、就业、医疗、无障碍及服务方面的权利,规定社会与经济支持,以及违规、处罚和审理委员会。
细化儿童虐待与忽视案件的处理:宣传预防、风险评估、紧急替代照护,以及必要时诉请变更监护。
详细界定身体、心理、性虐待及忽视,并规范受理举报、个案研究、庇护所、照护与治疗。
规范商人和公司在商业登记册中的登记以及须登记和更新的信息,取代原商业登记法。
规范商号的预留、登记、保护、转让和注销,并规定违规、处罚和申诉,取代伊历1420年的商号法。
对房地产处分征收5%的税,不论房产状况或用途,并规定免税处分、纳税义务发生与缴纳以及滞纳和逃税罚款。
伊历1446年颁布的法律,规范计量单位、计量器具及其校准、相关活动许可及处罚。
规范私营部门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涵盖从签订合同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包括工资、工时、休假和服务终止补偿。
伊历1446年颁布的法律,规定只有获许可机构方可募捐,规范现金及实物募捐活动、信息披露、禁止事项和处罚。
伊历1446年颁布的法律,要求制造商、供应商和分销商只将安全产品投放市场,并规范监管、召回、撤回、违规及处罚。
伊历1446年颁布的法律,规范标准与技术法规的制定、合格评定和质量标志以及违规处罚。
伊历1446年颁布的法律,规范监察与反腐败管理局(Nazaha)的行政监察和腐败犯罪调查职权及报告。
沙特新的投资法律框架,确立本国与外国投资者平等待遇,取代原外国投资法。
伊历1445年颁布的新社会保险法:养老金、职业风险、生育津贴、失业保险、缴费与罚款。
要求私营企业更新资料,并通过“企业地点管理”服务将员工与其实际工作地点关联。
保护举报犯罪和违规者、证人、鉴定人及被害人:隐匿资料与身份、保护计划及其申请与终止,并惩处泄露受保护者身份或对其施害者。
规范外交人员的任用、晋升、职责、权利与津贴、绩效管理及离职。
批准劳动诉讼前置的友好和解规则:立案、开庭期限、和解笔录、原告缺席时的撤案,以及移送劳动法院。
规范期房销售与租赁:开发商登记、项目许可、存放买方款项的监管账户、开发商、审计师和顾问的义务以及处罚。
规定公共交通乘客的权利与义务,如无歧视服务、行李、赔偿以及投诉及其期限。
规范调查、审判及服刑期间安置少年的观护所,以及其照护与康复项目。
规范房地产集资(向出资人募集资金开发房地产):许可、认购、管理与账户、出资人权利及处罚。
沙特首部全面的民事法典,涵盖合同、债、损害责任和物权,适用于一切合同关系。
规范在公共及非营利机构的志愿服务: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志愿团队以及国家志愿服务委员会的职责。
细化老年人权利与家庭责任、入住照护机构规则、无监护人时人力资源部的监护,以及罚则与程序。
伊历1444年颁布的法律,规范对倾销、补贴和进口激增的调查,以及临时和最终贸易救济措施的采取与复审。
规定如何处理沙特及非沙特乞讨者:拘捕、社会调查、移送及后续照护。
规定必须安装安防摄像头的场所和设施、技术要求、录像保存期限、私密区域禁止安装以及罚款。
规范旅游活动、住宿设施和旅行社的许可、被许可人义务、游客权利及违规,取代伊历1436年的旅游法。
适用于政府机关中担任卫生岗位的沙特文职人员,涵盖分类、任用、晋升、津贴与职责。
规范政府机关通过电子门户租赁不动产:公告、授标、合同、续租、腾退及损害评估,取代伊历1427年的法律。
规范公司的设立、管理、治理、转制、合并和清算,取代伊历1437年的公司法。
规范持证从事的房地产经纪、营销、广告和物业管理,经纪合同、经纪人义务及违规处罚,并废止伊历1398年的房地产中介条例。
规范电信、信息技术及数字服务:许可、用户权利、频谱、行业竞争及违规,取代伊历1422年的电信法。
为每处不动产建立实体登记,载明其边界、所有人及其上的权利,使登记信息成为证明所有权的可靠依据。
规定诉讼费用的核定方法及按标的额计算的费率、各类诉讼标的额的确定方式,以及缴纳、免除和退还规则。
国家反商业代持计划的十项标准,帮助企业避免代持嫌疑,包括商业登记、企业名下银行账户、合同备案、工资保护、电子支付与发票。
沙特首部家事法典,涵盖婚姻、离婚、赎离(胡勒厄)、监护、扶养、遗嘱和继承。
保护未满十八岁者免受一切形式的虐待和忽视,禁止雇用未满十五岁的儿童、剥削儿童或向其出售烟草,并规定报告义务和罚则。
保护人们免受有监护权、权力、家庭或抚养关系者实施的身体、心理或性虐待及其威胁,包括不提供基本需求,并规定举报、庇护和罚则。
细化纪律追责程序:政府机关调查委员会的组成、调查期间对员工的保障以及处分的建议与批准。
保障老年人与家人共同生活并维护其尊严和权利,禁止抚养人未经同意处分其财产或疏于照顾,并规定对违法者和照护机构的处罚。
规定在法院证明权利的方式及其提交方法,包括数字证据。
规范劳动监察员:进入场所与调取资料的权力、检查类型,以及严重与一般违规的处理方式。
说明工作许可费及外籍劳工费的计算方式,以及与工作许可关联的居留证可按季度(最短)办理、续签和缴费,家政工除外。
规范支付系统及支付服务提供者、中央银行许可、争议解决及处罚。
规范邮政、包裹和递送服务、服务商许可、用户权利及违规,取代伊历1406年的邮政法。
规定个人对其个人数据的权利、收集和处理数据者的义务,以及向境外传输数据的规则。
将以乞讨为业、教唆或组织乞讨(包括通过社交媒体)定为犯罪,并规定处罚、驱逐非沙特人及没收乞讨所得。
规定公职人员应承担责任的违纪行为、从书面警告到开除的纪律处分、调查程序,以及违纪失效和处分撤销的期限。
对法院诉讼和申请收取不超过诉求金额5%、上限一百万里亚尔的司法费用,并规定除外案件、费用豁免对象、退还及减免情形。
规范在申诉委员会执行判决和执行依据,特别是针对或有利于行政机关的判决:执行申请与立案、期限、强制执行及异议。
规范承接政府项目的承包商分级、分级证书的签发与续期及处罚,取代伊历1427年的承包商分级法。
细化各类受益人的资格、津贴计算方式、有劳动能力者的义务,以及资料更新、暂停与追回。
政府机关依《公务员人力资源实施条例》框架签约所用的全职与兼职合同范本。
配合人力资源实施条例的十一个框架和六个合同范本:职位更名、人力规划、岗位填补、健康体检、绩效管理,以及病假、工伤与丧失工作能力的认定。
规定以能力、胜任力和敬业为基础的教师晋级职业标准,以及教学人员绩效质量标准。
将以谎言、欺骗和误导等手段非法取得他人财物,以及侵占或恶意处分因工作、信托、合伙或代理交付的财物定为犯罪,并惩处教唆、共犯和未遂。
说明食品杂货店与超市本地化决定及目标职业(收银员、收银主管、客服、部门主管、分店经理等)以及可用的支持项目。
规范招聘机构及劳务服务公司的许可:许可条件与银行保函、内部政策、对客户和劳工的义务,以及许可的注销与吊销。
规范私有化及公私合作项目:审批与实施机构、招标与授标、合作合同及其期限以及申诉。
禁止无证从事会计与审计职业,规定注册会计师的义务、责任、处分及犯罪,取代伊历1412年的注册会计师法。
规定通信与信息技术行业各活动和职业在Nitaqat计划下的本地化比例上下限。
规范医疗器械与耗材的销售、进口、制造和维护,企业许可,上市后监管及违规。
规范教育岗位任职与教师职业执照、职级与职业路径,以及任职者的权利与义务。
外交岗位条例旧版;人力资源部说明其仍适用于驻外非外交政府职员,外交人员适用1445/3/30第48564号决定发布的条例。
规范适用《雇员法》的人员:任职条件、任用、考核、处罚及离职。
适用于在国家预算及独立预算工资项目下任用的人员,将其分组(包括清洁工等)并规定其工资和待遇。
规范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活动的许可、消费者权利及违规。
规范商会及其联合会:会员资格、会员大会、理事会及选举、资金与监督以及对企业的服务。
规定沙特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和金融机构监管方面的目标与职权,取代伊历1377年的沙特货币局法。
规范社会保障津贴及对困难家庭的支持:资格与计算方式、有劳动能力者求职的义务、拒绝与暂停情形,以及对违法领取的处罚。
规定市政违规及其处罚、违规表以及执法和申诉程序,取代伊历1422年的条例。
规范托育中心所有人与运营方之间的合同:运营方条件及双方义务。
部长决定,为所有私营企业规定最低工作环境标准:禁止歧视和向劳动者施压,提供祈祷与休息区、卫生间、座位、安保与监控,并规范仅限女性或男性的场所。
伊历1441年颁布的法律,规范勘探与开采许可、矿业园区、被许可人权利义务、费用及违规。
将允许非沙特人借用沙特人的名义、许可或商业登记为自己经营未获许可的经济活动定为犯罪,惩处双方及共犯,并规定违规及其处罚。
规范公证处、持证公证员和婚姻登记员及其职权、公证程序,以及公证文书的证明力和执行力。
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环境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植被与野生动物保护、违规及处罚,取代此前的环境法律。
规定公职人员的工资、加薪、津贴、奖金及补偿,以及发放的一般规则。
规范私立家庭咨询中心:社会、行为及教育问题咨询服务、许可、违规与处罚。
国家公务员的主要条例:工作环境与时间、任用、晋升、调动、委派与借调、休假、培训与留学、职责及离职。
细化私立家庭咨询中心的许可、运营及人员要求。
批准关于特殊情况及《劳动法》第74条第5款不可抗力下合同关系的解释备忘录。
伊历1441年颁布的法律,规范药房、制药厂和药品仓库许可,药品与草药制剂的注册与定价及违规。
规定商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以及商人和公司之间纠纷的诉讼程序,并允许电子化程序。
规范以动产为债务设立的抵押:抵押合同与担保债务、抵押的效力、抵押物的保管、执行与变卖以及抵押的消灭。
对居民公司(按非沙特股东份额)、经营业务的非沙特居民个人及通过常设机构经营的非居民征收所得税,并规范税基、预提、申报和罚款。
规范将不动产分割为独立单元、业主对单元及公共部分的权利、业主协会,以及共有不动产的管理和维护。
允许非沙特人在满足条件时取得永久或定期优质居留,享有与家人同住、经商和置业等权益,并规定撤销情形。
规范私立医院、诊所、门诊、化验室和药房的许可、运营要求、违规及处罚。
通知各公共机构与国家项目管理及运维支持计划合作,监督其运维承包商遵守本地化比例。
在沙特实施海湾合作委员会增值税统一协定:登记、商品与服务的供应和进口、发票、申报、缴纳与退税以及处罚。
规范为担保履行义务而在动产上设立的担保权,以及通过公示对抗第三人、优先顺位和执行。
为政府运维合同中各职业类别设定本地化比例:行政、工程与专业、监督、技术、操作与手工及低技能岗位。
规范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关系:签约前的披露文件、协议内容以及终止时双方的权利。
要求企业制定防护规则,保护员工免受剥削、威胁、骚扰、勒索、辱骂与贬损,并规范投诉、调查、处分及保密。
将夜间工作定义为晚11点至早6点之间的工作,要求雇主为夜班员工提供医疗服务与安排,健康不适者可调至正常时段。
设立资本市场管理局、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存管中心,规范经纪商、投资组合经理、投资基金、发行与收购,惩治欺诈和内幕交易,并设立证券争议解决委员会。
要求公私部门建筑工程逐步适用沙特建筑规范,并规定责任、违规及处罚。
将女性内衣及化妆品店铺和专区的工作限于沙特女性,其他女性用品活动限于沙特人,适用于开放市场、封闭商场及独立店铺。
在阿西尔地区将拖车、汽车运输与拖曳、小型货车、货运办事处、保险办事处、私立女子教育、商场及旅行社等活动限于沙特人。
在纳季兰地区将房地产办事处、商场、慈善机构、汽车经销与展厅销售、零配件、男士用品及香水等限于沙特人。
将盖西姆地区封闭商场和流动售货车的销售网点本地化。
将北部边境地区汽车经销与展厅、慈善机构、商场、果蔬市场、流动售货车及牲畜市场的销售网点本地化。
将巴哈地区汽车经销与展厅、零配件、商场、电器电子店及餐厅收银的岗位本地化。
在麦地那将封闭商场、民间协会、酒店旅游岗位以及轻型车司机、接单员、安保员、数据录入员、秘书等职业本地化。
记录每位公民的民事身份:出生、死亡、结婚、离婚和改名,身份证与家庭登记,申报期限及违规处罚。
伊历1421年的原社会保险法,专家局仍标为“有效”,在1445年新法过渡规定下与参保人权利相关。
规范政府机关采购商品、服务和工程的方式:采购方式、投标的提交、开标与评审、授标、停顿期与申诉以及合同履行与罚则。
禁止私营企业在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中午12点至下午3点让员工在烈日下工作,以保护健康与安全。
要求中型企业如希望在Nitaqat中将每名残疾员工计为四人,须取得残疾友好工作环境“Mowaamah”证书。
禁止在所有适用《劳动法》的企业工作场所吸烟,包括大厅、办公室、工厂、仓库、餐厅、电梯、卫生间、走廊及工作用车,并规定指定吸烟区要求。
规范通过网店和平台进行的销售:商家身份披露、消费者权利和网络广告。
规定社会照护署发放每月经济援助的规则:社会、财务、健康标准及资料更新规则。
规定公共场所违反公共礼仪的行为,如着装、涂写与图画、冒犯性言行,并规定罚款及申诉。
保障司法独立,规范最高司法委员会、法院层级与管辖(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一审法院)、法官的任命、晋升与惩戒以及公证处。
保护公平竞争,禁止竞争者之间的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反竞争行为,并要求经济集中在完成前向竞争总局申报。
按12项活动销售网点本地化指南的标准,将各类香水、熏香与布料销售网点本地化70%。
以391条规范船舶及其登记、所有权和船舶权利、海员劳动、租船、海上货物与旅客运输、海上事故及海上保险。
细化《破产法》程序:预防性和解、财务重整、清算及小额债务人程序、债权清单、管理人和债权人委员会以及程序终结。
规范车辆登记、行驶证与驾驶执照、交通规则、交通事故及责任以及违章处罚。
规范对少年(年满七岁未满十八岁)的拘捕、调查与审判,替代刑罚的措施,以及以观护所安置代替监禁。
规定国家何时承担私立日间中心受益人的照护与康复费用:中心的最终许可、人力资源部的资格通知及费用计算方式。
批准将12项活动与职业的销售网点工作限于沙特男女的指南,分三阶段实施。
将骚扰定义为以任何方式(包括技术手段)针对他人身体或名誉、冒犯其羞耻心的带有性含义的言语、行为或手势,规定处罚和加重情节,并要求工作单位采取预防措施。
规范私立残疾人康复中心的许可与运营,鼓励民间参与照护,每两年复审一次。
为陷入困境的债务人提供和解、财务重整或清算等法定途径,同时保护债权人权利。
将成衣、童装与男士用品、汽车与摩托车、家具、家居用品、眼镜、钟表及电器电子产品等销售网点的工作限于沙特男女。
规范各类渠道的广播电视及视听内容:许可、被许可人义务、内容标准及违规。
界定恐怖主义及其资助犯罪,规范逮捕、羁押与侦查、专门刑事法院管辖、处罚及资产冻结。
将洗钱定为犯罪,要求金融机构及指定非金融行业和职业履行尽职调查、保存记录并报告可疑交易,并规范查封、没收和国际合作。
规范按时段出售旅游房地产单元使用权、卖方许可与义务、买方权利及违规处罚。
允许沙特母亲的女儿在女性用品店工作,其子女可从事手机销售与维修,但须受雇于店主,除依法外不得拥有店铺。
调整Nitaqat规模分类:1至5人改为“小型A类”(原“微型”),6至49人为“小型B类”。
将从大学或政府机关借调至私营企业全职工作的员工在其本地化比例中计为一人,但不因此纳入社会保险。
将手机销售与维修限于沙特男女:自1437年斋月1日起三个月内达到50%,自1437年朝觐月1日起达到100%。
设立隶属于司法部长的扶养费基金,确保判决的扶养费及时支付给受益人,并规定其资金来源和管理。
细化《仲裁法》:主管法院、仲裁员的指定、回避和退出、向主管法院提出的申请以及裁决的交存与执行。
规范雇主与家政工(女佣、司机等)的关系:合同、试用期、工时、休息、休假、工资、服务终止补偿、双方义务及罚则。
规范社会发展中心,在居民参与下识别需求并实施项目,促进地方社区发展。
从事工程职业须取得职业认证,工程事务所和公司须持证经营,并规定违规、处罚及申诉。
保护供水、电力、电话和排水等公共设施网络免遭损坏和侵占,要求挖掘前取得管线图,并规定处罚。
旨在公平便捷地为全体居民提供全面综合的医疗服务,并规定国家责任、卫生服务委员会及受益人权利。
设立宗教基金总局,负责宗教基金的管理、发展与保护,担任受托基金的管理人并监督其他管理人,取代宗教基金最高委员会法。
规范民间协会和基金会的设立与登记、会员大会、理事会及选举、资金与监督、解散以及对部委决定的申诉。
对城市范围内自然人或法人拥有的未开发白地征收年费,以增加已开发土地供应、抑制囤积,并规定对收费决定的异议程序。
设立隶属部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心,研究沙特社会问题与现象并提出建议。
规范私立社会研究中心的许可及其对社会问题与现象的研究工作。
承认电子交易、记录和签名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并规范电子缔约、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及其服务提供者以及违规行为。
禁止在公共场所和封闭工作场所吸烟,限制烟草销售、广告和种植,并规定罚款。
规定网络犯罪及其处罚,包括非法侵入、窃听、敲诈、诽谤、利用设备和网络侵犯隐私、网络诈骗以及危害公共秩序的内容。
规范化妆品的列名与注册、工厂与仓库许可、标签与广告要求及违规。
规范检察机关(原调查与公诉局):组成、侦查犯罪、在法院提起公诉及监督监狱的职权,以及检察官事务与惩戒。
细化刑事诉讼程序:公诉的提起与终止、查扣、逮捕与搜查、侦查、羁押及其申诉、审判与上诉。
规范生产、进口、储存和流通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食品企业义务、监管及处罚。
规范市政机构的设立、职能与权力、市政委员会以及市政资金与监督。
禁止在取得市政许可及主管机关许可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并规范许可的签发与续期以及对拒绝、撤销和市政罚款的申诉。
在沙特适用的海合会统一商标法:可注册的内容、注册程序、保护期限及侵权。
规范监禁和羁押的执行、监狱最高委员会、被监禁和被羁押者的待遇与惩戒,以及与监狱有关的犯罪。
伊历1435年失业保险法:适用范围、缴费、领取补偿条件、异议及其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将伪造印章、标志、印花以及公文和私文书并明知而使用定为犯罪,并分别规定处罚。
规范普通法院、个人身份法院等的诉讼程序:起诉、庭审、判决及其救济途径。
规范从逮捕、侦查到审判的刑事诉讼,规定被告人的保障,包括获得律师协助的权利。
规范申诉委员会(行政法院)的行政诉讼程序,包括对政府机构的诉讼和对行政决定的异议。
沙特最古老的商事法典(伊历1350年),部分仍有效:商人、商行为、合伙、经纪与运输、票据、旧破产规则及海商;其后多项法律已取代其许多部分。
规定沙特保险以合作形式通过获许可的股份公司经营,规范其设立与监管、保险争议委员会及处罚。
规范登记不动产抵押的设立及其对抵押人、抵押权人和第三人的效力、优先权和追及权,以及抵押权的消灭。
规范并监督住房融资、融资机构许可、政府支持、二级市场以及融资纠纷的法院管辖。
规范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资产融资租赁合同:要件、双方义务、合同登记、违约时收回租赁资产以及违规行为。
规范融资公司的许可、业务及中央银行监管:房地产融资、融资租赁、企业及消费融资、受益人权利与处罚。
规范评估职业(包括房地产分支):登记与许可、认证评估师义务、沙特认证评估师管理局及处分。
规范仲裁协议、仲裁庭组成、仲裁程序与裁决,借鉴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标准。
规定本法所涵盖的活动(如印刷、出版、发行、报纸及电子出版)、许可要求、内容规范、违规及申诉。
禁止公职人员及视同公职人员传播或泄露机密文件和信息,并规定处罚和共犯。
禁止以任何形式贩运人口,如以胁迫、威胁、欺诈或利用困境进行强迫劳动或剥削,并规定处罚、加重情节及被害人保护。
规范通过征信机构收集、保存和交换消费者及企业信用信息,信息主体的查阅与更正权以及违规行为。
规定产品商业欺诈的形式及相关违规、查扣、检验、调查和审判程序以及处罚,取代伊历1404年的反商业欺诈法。
规范合作社的设立与登记、会员大会与理事会、资金与盈余分配以及解散与清算。
规范作为独立行政司法机构的申诉委员会:组成、行政司法委员会、所属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行政上诉法院和行政法院)及其管辖,以及法官任命。
规定沙特人的认定、通过入籍及作为配偶和子女取得国籍的条件,以及国籍的丧失、撤销和恢复。
海湾统一法律,允许对损害海湾产业的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采取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并规定调查、申诉和制裁。
规范公共仓库许可及仓单和质押单据(使存货人可在货物在库时出售或质押),以及处罚。
设立未成年人及同等地位者财产监护总局,规定其职权、其财产的管理与投资、继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失踪者时的死亡报告义务及处罚。
规范商品上的商业标示(如名称、产地、成分和重量),禁止不实或误导性标示,并规定处罚。
规范卫生职业执业许可、从业人员义务、职业责任与医疗过错及赔偿、沙里亚卫生委员会以及处罚。
规范沙特民用航空:领空主权、航空器登记、机场、航空运输与承运人责任、搜救及违规。
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方面的犯罪(走私、贩卖、持有和吸食)、处罚、加重与减轻情节、司法管辖及国际合作。
要求条例所定单位采用私人安保,规范安保公司许可、从业人员条件、违规及处罚。
保护在沙特的发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品种和工业设计:保护条件、申请与审查、保护期、许可与侵权。
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包括软件),规定作者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转让、保护期、例外及处罚。
海湾统一法律,规范关税税则的适用、禁止与限制、进出口及放行程序、暂缓征税制度以及违规和走私处罚。
规定商标的构成及不得注册的标志,以及注册、公告、续展、注销、转让、质押和许可,并规定犯罪与处罚。
要求扰民、危险或有害健康与环境的活动取得许可,禁止转让许可,要求持证人亲自管理场所,并规定处罚。
规范检测商品和产品并出具合格证书的私立实验室的许可、义务及处罚。
规范沙特律师职业:执业许可条件,以及律师对委托人和法院的权利与义务。
海湾专利法,通过海湾专利局授予在成员国通用的单一专利:可专利性、审查、权利及申诉委员会。
规定私营部门员工及其家属必须参加合作医疗保险,设立医疗保险委员会,并规定保单承保服务、雇主和保险公司的义务及处罚。
规定受贿者及视同受贿者(包括公职人员及公司和协会人员),并惩处行贿人、中间人、利用影响力及失职行为。
要求商人以阿拉伯语规范设置能反映其财务状况的商业账簿,至少包括日记账、盘存簿和总分类账,违者受罚。
规范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出票、背书转让、付款、追索及诉讼时效,并将空头支票定为犯罪。
规范政府文职人员退休金:适用对象、计算服务年限、退休金核定、无退休金资格者的补偿以及继承人权利。
规定在沙特从事商业代理仅限沙特公民及全资沙特公司,代理人须在商务部代理登记册登记,违者受罚。
公职的基本法律:以择优为选拔原则,并规定任用条件、职责、薪酬、津贴、晋升、休假及离职。
规范有偿公路客货运输、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承运人许可及处罚。
规定市政机构以出售、出租和投资方式处分其不动产的限度,以及市政公共财产的范围。
规定只有获得许可者方可经营银行业务,并规定许可条件、银行义务、中央银行监管及处罚。
申诉委员会按年度发布的最高行政法院所确立原则汇编,自伊历1439–1441年合集起,并可在委员会网站检索原则(阿拉伯语)。
发布机构:申诉委员会·最高行政法院
申诉委员会依据《申诉委员会法》第21条发布的司法汇编官方页面,按年度收录该委员会各法院的判决与原则集,并提供行政原则与判决的英文、法文和中文译本。
发布机构:申诉委员会技术事务办公室
申诉委员会官方出版物,汇集伊历1402年至1436年其行政判决中的司法先例,按章编排,可在委员会网站下载完整PDF(阿拉伯语)。
发布机构:申诉委员会
两名买方请求确认从后来昏迷的卖方处购买未登记土地,卖方监护人承认买卖。法院依据卖方亲笔收据及买方补充宣誓确认买卖成立,但明确判决不产生所有权效力,上诉法院维持。
法院:达马德普通法院
一名女子称在丈夫生前从其处购买抵押给房贷基金的住房并承担剩余贷款。法院依继承人承认及证人证言确认买卖,判令其向未成年继承人支付被豁免贷款中的相应份额,上诉法院维持。
法院:利雅得普通法院
共有人称以支票购买了合伙人在共有房屋中的份额,被告否认买卖并称支票系还债。法院依两名公正证人的证言确认买卖并判令其转移份额,上诉法院维持。
法院:海米斯穆谢特普通法院
继承人请求判令邻居重新开放与其被继承人约定的道路;邻居承认道路位于其土地上但否认存在约定。法院依买卖契据、专家勘验及证言认定通行权,判令重新开放道路,上诉法院维持。
法院:麦地那普通法院
申请人请求确认其父在禁止日期前开垦土地的所有权,市政和财政部门提出异议,市政称开垦时间较近。法院依两名公正证人证言及专家意见确认所有权,驳回异议,上诉法院维持。
法院:纳马斯普通法院
丈夫以妻子无法生育并隐瞒年龄为由请求解除婚姻并返还聘礼、赔偿损失。法院以双方在其知悉缺陷后已和解为由驳回请求,上诉法院维持。
法院:胡拜尔普通法院
妻子以丈夫不育且未告知为由请求解除婚姻,医学报告证实不育,丈夫无法证明妻子婚前知情。法院判决有偿解除婚姻,上诉法院维持。
法院:哈伊勒普通法院
妻子以丈夫患精神疾病并虐待为由请求解除婚姻,丈夫否认并缺席庭审,医院报告诊断其患精神分裂症。法院缺席判决无偿解除婚姻,上诉法院同意。
法院:胡尔马普通法院
因前任管理人被免职且受益人无法达成一致,一名受益人请求指定其兄弟为管理人。法官依契据和证言确认捐产资产及受益人,认定候选人适任并予以指定,报酬为收益的十分之一,上诉法院维持。
法院:塔伊夫普通法院
一名受益人以其管理关联捐产为由请求与现任管理人共同管理。法官以现任管理人系法院依捐献人条件指定为由驳回请求,上诉法院维持。
法院:麦地那普通法院
检方指控被告驾车故意碾压致被害人死亡;被告承认碾压,但称因人群聚集无法看见而否认故意。证据不足以证明故意,法医报告支持过失,法院认定为过失致死,将刑罚交由主管机关裁量,上诉法院维持。
法院:吉达普通法院
被告承认为自用持有违禁药片,否认贩卖意图,检方除数量较大外未提供其他证据。法院以自用持有定罪,处以酌定刑罚并禁止出境,上诉法院维持。
法院:麦加刑事法院
司法部发布的沙特各法院判决汇编,按主题分类(第一卷,PDF,阿拉伯语)。
发布机构:司法部研究中心
买方称从公司购买的汽车存在出厂缺陷,公司辩称故障源于保养不当;专家报告认定缺陷源于经销商的诊断错误。法院判令公司退还车款,驳回超出部分的请求,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达曼普通法院
业主就未完工且延误的装修家具工程主张返还已付款项,专家报告认定已付金额超过已完工部分的价值。法院判令承包方退还部分款项,上诉审维持原判。
法院:利雅得普通法院
承包人主张工程款,业主承认部分工程并辩称已付款,但未提供证据且拒绝宣誓。法院判令其支付该款项,判决获维持。
法院:塔布克普通法院
业主请求判令施工方完成工程并支付延误违约金;法院认定合同标的规格不明,合同无效、不产生效力,上诉审维持原判。
法院:哈伊勒普通法院
在被告口袋中查获毒品,被告在法庭上翻供否认指控。法院依证人证言以无明确意图的单纯持有定罪并处以酌定刑罚,另一缺席被告延期审理,上诉法院维持。
法院:哈伊勒刑事法院
申诉委员会发布的商事判决与原则两部合集:伊历1408–1423年合集共十二卷附索引,以及伊历1424–1427年合集(阿拉伯语)。
发布机构:申诉委员会
公开各审级的司法判决,分为一审终审判决、上诉法院判决和最高法院判决,并注明判决编号、法院、城市和日期。(阿拉伯语)。
发布机构:司法部法律门户(laws.moj.gov.sa)
沙特法律法规及其修订文本的官方来源,并提供部分法律的英文译本。
发布机构:内阁专家局
发布法律、法令和决定的官方公报,许多法律的生效日期自在此发布之日起算。
发布机构:沙特官方公报
司法部负责研究和学术出版的部门,包括已出版的司法判决汇编(阿拉伯语)。
发布机构:司法部
官方司法术语词典,按阿拉伯字母排序并可检索,每个阿拉伯语术语均附英文对照,例如:辩论终结(Closing of Argument)、预防性扣押(Provisional Seizure)、缺席判决(Judgment in Absentia)、集体诉讼(Class Action)。
发布机构:司法部法律门户(laws.moj.gov.sa)
司法类法规汇编及其全部更新:各项司法法律和条例均注明状态(有效或已废止)、发布文书、发布与公布日期及法规文件(阿拉伯语)。
发布机构:司法部法律门户(laws.moj.gov.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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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部法律规范什么、与谁相关,无需逐条阅读数百条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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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部法律和每部汇编均链接至内阁专家局或主管司法机构的官方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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