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规定个人对其个人数据的权利、收集和处理数据者的义务,以及向境外传输数据的规则。
法规摘要
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 通过规范个人数据的收集、处理、披露和传输来保护个人隐私,规定数据主体的权利和处理者的义务。
- 适用于境内外任何主体对沙特境内个人数据的处理;个人出于纯个人或家庭目的使用数据的除外。
- 由沙特数据和人工智能管理局(SDAIA)监督实施。
主要规则、权利与义务
- 数据主体享有基本权利:知悉收集原因和处理的法律依据、查阅并获取副本、更正数据,以及在不再需要时要求销毁。
- 处理须基于数据主体的同意或其他法律依据(如履行合同或法定义务),同意可以撤回。
- 数据应直接向本人收集,且仅限于目的所需范围,不得用于与所述目的不符的其他目的。
- 控制者须制定清晰的隐私政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在发生有害泄露时按条例规定的期限通知主管机关和数据主体。
- 健康、基因、信用和宗教等敏感数据受到更严格保护;向境外传输数据须遵守条例规定的限制。
- 未经接收人同意且未提供便捷退订方式而发送广告和营销材料的,予以禁止。
违规、处罚与常见问题
- 为损害数据主体或谋取个人利益而披露或公布敏感数据,属最严重违规,最高可处监禁和高额罚款。
- 其他违规行为的罚款可达数百万里亚尔,再犯加倍,违规所得可予没收。
- 常见问题:在社交媒体发布客户照片或数据、共享电话名单用于营销、超范围收集数据,以及网站和应用缺少隐私政策。
- 因违规受损者可向主管法院请求赔偿。
程序与重要期限
- 数据主体先向控制者提出请求,控制者须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
- 可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主管机关的在线平台就违规行为投诉。
- 企业须在条例规定的情形下记录处理活动并任命数据保护官。
本摘要由Al-Bayan Al-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仅供参考,并非官方文本,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
主要规范内容
- 数据主体权利
- 控制者在收集和处理中的义务
- 向境外传输数据
- 违规与处罚
时间轴
- 颁布日期:王室法令 M/19 · 伊历1443/2/9
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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