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6 54 830 3130 [email protected] 周日至周四 上午8:00至下午5:00(沙特时间)
沙特司法部执业许可证号 451483
翻译说明:本网站的原始语言为阿拉伯语。本中文版本为译文,可能存在错误,本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仅以阿拉伯语文本为准。在依据本文内容行事前,请直接咨询本所律师。

印刷品与出版法

规定本法所涵盖的活动(如印刷、出版、发行、报纸及电子出版)、许可要求、内容规范、违规及申诉。

法律王室法令 M/32伊历1421/9/3 · 2000年11月29日公司与商业

概要

规定本法所涵盖的活动(如印刷、出版、发行、报纸及电子出版)、许可要求、内容规范、违规及申诉。

法规摘要

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 规范出版物、印前服务、印刷厂、书店、摄影、出版及类似活动(第2条),宗旨包括传播文化知识、倡导良好道德(第3条)。

主要规则、权利与义务

  • 出版物负责人须进行客观、建设性并基于真实事实的批评;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违反伊斯兰教法或法律、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侮辱任何自然人或法人、煽动纷争或未经许可报道侦查和审判情况的内容(修订后第9条)。
  • 作者、出版者或印刷者须在印刷或发行前向文化部提交两份样本审批(第13条);境外出版物在三十天内获批或经说明理由被拒(第19条)。
  • 报纸及其员工未经文化部批准,不得接受境内外任何利益(第30条)。

违规、处罚与常见问题

  • 处罚:不超过五十万里亚尔罚款(再犯加倍)、禁止写作和参与媒体活动、关闭或屏蔽违法载体,或因发布错误信息或指控而由违法者出资刊登道歉(修订后第38条)。
  • 禁令同样适用于网络出版和社交媒体;常见问题是未经许可发布对他人的指控或照片。

程序与重要期限

  • 初级委员会审理违法行为,对其决定不服的可向上诉委员会申诉(修订后第40条)。

本摘要由Al-Bayan Al-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仅供参考,并非官方文本,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

主要规范内容

  • 许可活动
  • 出版物审批
  • 违规
  • 申诉

时间轴

  1. 颁布日期:王室法令 M/32 · 伊历1421/9/3
  2. 修订:王室法令 M/20 · 伊历1433/4/11. 部分条款修订(见专家局该法页面)

官方来源上的完整修订及条例记录

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

本站阿拉伯语文本最近与官方来源核对日期:。

打开官方来源

官方全文

官方全文为阿拉伯语,按内阁专家局公布的文本载于本页阿拉伯语版本。 阅读阿拉伯语全文

资料库内容为简化的一般性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能替代官方文本。法律会变化,请务必查阅官方来源,并在采取行动前咨询律师。 资料库数据最近核对日期:。

有法律问题?我们用清晰的语言与您沟通。

预约线下或线上首次咨询。在您做出任何承诺之前,我们会清楚说明可选方案、预计费用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