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允许企业在自身监督下以其外籍员工为另一企业提供范围和期限明确的服务,须签订服务合同并为每名员工取得Ajeer许可。
法规摘要
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 规范企业之间的服务外包,以及为在受益企业工作场所工作的非沙特籍劳工签发Ajeer许可(第2条);适用于在部委登记的企业(第3条)。
主要规则、权利与义务
- 服务提供企业须在Ajeer平台登记含劳工资料的服务合同,遵守工资保护、本地化比例和合同登记规定,并取得劳工同意,劳动合同已有约定的除外(第4条)。
- 持探亲、临时工作或朝觐季节签证入境的劳工不得外包;服务合同不将原劳动合同转移给受益企业(第4条)。
- 劳工在受益企业须从事工作许可所载的同一职业(第4条)。
- 该许可证明劳工在受益企业合法在岗,有效期最长3年或至服务合同期满,以较早者为准;同一劳工可同时持有多份许可(第6条)。
-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外包同样需要许可(第6条);工作许可及其续期仍由服务提供企业负责(第11条)。
违规、处罚与常见问题
- 禁止登记与实际不符的职业、安排服务合同以外的任务,或在许可签发前开始工作(第10条)。
- 许可不得用于其他劳工或其他用途(第6条)。
- 许可到期后第一个工作日之后劳工仍留在受益企业的,构成违规;劳工继续工作的,服务提供企业不免责(第9条)。
程序与重要期限
- 办理步骤:以企业编号在平台注册,录入受益企业和劳工资料,受益企业确认,然后登记合同并签发许可(第5条)。
- 可应受益企业请求续期,最长3年(第7条);可在到期时或到期前申请新许可(第6条)。
- 服务合同结束时,受益企业向劳工出具免责证明,劳工权益仍依劳动合同由服务提供企业承担(第9条)。
- 争议依《劳动法》及相关决定解决(第11条)。
本摘要由Al-Bayan Al-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仅供参考,并非官方文本,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
主要规范内容
- 外包与Ajeer许可
- 许可最长三年
- 母公司与子公司
- 禁止挪用许可
时间轴
- 颁布日期:发布日期 伊历1447/5/6
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部官方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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