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规范从逮捕、侦查到审判的刑事诉讼,规定被告人的保障,包括获得律师协助的权利。
法规摘要
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 规范从侦查、调查到审判、判决及上诉的刑事诉讼程序,并规定被告人的保障和被害人的权利。
- 适用于所有犯罪;检察院负责调查和公诉,刑事法院负责审判。
主要规则、权利与义务
- 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并经主管机关命令外,不得逮捕、搜查或拘押任何人,且须尊重其尊严,不得对其进行身体或精神伤害。
- 被逮捕人应被告知逮捕理由,可联系其希望通知的人,并在调查和审判阶段有权委托代理人或律师。
- 住宅不受侵犯,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凭主管机关的说理命令方可进入或搜查。
- 被害人及其继承人可主张私人权利,公共权利获赦免不影响私人权利。
- 被告人在终审判决定罪前推定无罪,非经教法或成文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受处罚。
违规、处罚与常见问题
- 在不理解内容或无律师在场的情况下陈述或签署笔录,日后可能对己不利。
- 迟延报案,或在了解后果前过早放弃私人权利,是常见问题。
- 到案担保或财产担保是严肃的义务,违反的由担保人承担责任。
- 网络犯罪、诽谤及在社交媒体上辱骂是最常见的日常刑事案件,除本法外还适用专门法律。
程序与重要期限
- 程序通常始于向警方或检察院报案,随后调查,证据充分的移送刑事法院,否则不予起诉。
- 对刑事判决的上诉期为三十日;法院在判决后十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副本,为稳妥起见应自判决之日起计算(第193、194条)。
- 被定罪人可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申请撤销判决和再审。
本摘要由Al-Bayan Al-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仅供参考,并非官方文本,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
主要规范内容
- 逮捕、搜查与羁押
- 检察院侦查
- 审判程序与判决
- 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权利
时间轴
- 颁布日期:王室法令 M/2 · 伊历1435/1/22
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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