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沙特治国的根本法律:规定治理的渊源和政体、社会与经济原则、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权力。
法规摘要
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 规定国家性质和治理基础、沙特社会原则、经济原则、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权力。
- 沙特的宪法是《古兰经》和先知的圣训,二者统辖本法及国家的一切法律。
主要规则、权利与义务
- 国家权力分为三种: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规章)权,相互协作履行职能,国王为其最高依归。
- 司法独立,法官在审判中除伊斯兰教法外不受任何权力支配。
- 公民和居民平等享有诉讼权,任何人均可就涉及自身的事项向公共机关陈情。
- 国家依教法保护人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保密,非经教法或成文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受处罚。
- 国家保障私有财产的自由和不受侵犯,除公共利益并给予公平补偿外,不得剥夺任何人的财产。
- 国家保障公民及其家庭在紧急情况、疾病、残疾和年老时的权利,并关注公共卫生和教育。
程序与重要期限
- 法律、国际条约和协定以及特许权以王室法令颁布和修订。
- 《治国基本法》是解释其他法律的依据,应与《内阁法》和《协商会议法》一并阅读。
本摘要由Al-Bayan Al-Wadih律师事务所编写,仅供参考,并非官方文本,不能替代法律及其实施条例,也不能替代专业律师的意见。以官方公布的文本及其修订为准。
主要规范内容
- 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国家宪法
- 实行君主制
- 权利与义务、社会与经济原则
- 司法、行政和规章制定三权,司法独立
时间轴
- 颁布日期:王室命令 A/90 · 伊历1412/8/27
内阁专家局官方文本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为阿拉伯语;内阁专家局为部分法律提供英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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